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非在编教职工、外籍教师加入工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0浏览次数:字号:[ ]

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促进我校全体教职工入会工作,努力实现入会数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进一步维护广大非在编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和谐建设,根据《北京语言大学非事业编制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实施办法》(校工字【2016】5号)、《北京语言大学外籍教师加入工会组织实施办法》(校工字【2016】6号)文件精神,校工会将开展我校非在编教职工、外籍教师入会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会对象:学校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外籍教师

二、入会条件:凡与学校(含学校各二级单位及独立法人单位)或学校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且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非在编人员、外籍教师,均可加入工会。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入会的非在编人员享受工会会员权利并应履行工会会员义务(详见附件3、附件4)。

2.会费缴纳

根据《工会法》有关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会费缴纳基数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纳比例为0.5%,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会费缴纳时间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大约每年6月份),每年收缴一次。

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收取会费并经学校工会审核后上交财务处,财务处在校工会设专项进行管理。

3.非在编会员划归所在部门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统一管理。

四、入会方式

凡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的非在编人员,外籍教师,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语言大学非事业编制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申请表》或《北京语言大学外籍教师加入工会组织申请表》,经部门工会审核同意,上报校工会批准后,即可成为工会正式会员。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汇总非编教职工入会申请表,于11月30日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工会。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非事业编制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申请表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外籍教师加入工会组织申请表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非事业编制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实施办

附件4:北京语言大学外籍教师加入工会组织实施办法

(附件详见“下载中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