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北京语言大学工会关于会员慰问标准
发布日期:2018-09-13浏览次数:字号:[ ]

北京语言大学工会关于会员婚丧嫁娶、

退休离岗等慰问标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会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教职工手中,2018年7月6日第七届工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北京语言大学工会关于会员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等慰问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条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二级工会可以购买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

第二条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时,二级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纪念品。

第三条 工会会员一般生病住院,校工会一次性发放1000元慰问金。

第四条 工会会员患重大病住院,校工会一次性发放2000元慰问金。

第五条 工会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校工会一次性发放2000元慰问金。

第六条 工会会员去世时,校工会一次性给予其直系亲属3000元慰问金。

第七条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校工会提交学校福利委员会会议审议,根据实际情况可一次性发放3000元至5000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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