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浏览次数:字号:[ ]


各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落实党委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相关要求,提高教职工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和幸福指数,营造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校工会依托北京市教育工会心理咨询中心(位于北京林业大学内)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范围

以专业、保密的原则为教职工提供包括情绪管理、压力调节、职场心理、人际关系和个人成长等方面的心理咨询。

咨询方式

(一)热线心理咨询

通过电话,对教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专业心理咨询。

热线电话:010-62337911

热线时间:每年3月至7月、9月至12月,周一至周五,19:00—21:00

(二)个案心理咨询

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咨询专业知识和技巧、以个别化的方式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方面的支持,主要形式为面对面咨询,单次咨询时间不低于50分钟。

咨询地点:北京林业大学

个案预约电话:010-62337911

预约电话时间:每年3月至7月、9月12月,周一至周五,19:00—21:00

三、咨询费用

热线心理咨询对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免费;

个案咨询部分费用由校工会支付,每位在岗在编职工一年内可累计三次免费个案咨询,如需继续咨询,可按照北京市教育工会心理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自行支付咨询费用:教授1000元/次,副教授800元/次,研究生100元/次。

 

请各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做好教职工心理咨询宣传工作,如有心理健康方面的培训需求可与校工会联系。校工会还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例如:心理健康讲座、二级工会委员心理健康工作培训等,帮助教职工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缓解压力、舒心工作、快乐生活。

                                   校工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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