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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事宜
发布日期:2018-09-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指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的主体。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渠道。几年来,教代会、校工会围绕学校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进取。学校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教代会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强有力的制度。

1. 召开教代会,促进科学化民主管理

每年按时召开“双代会”。代表们讨论书记的重要讲话、校长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双代会”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学校的发展定位、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讨论。

除了常规的几个报告之外,代表们认真审议学校的重要文件和即将出台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及措施,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2. 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落实依法治校

五年来,教代会共征集提案180件,按照教代会提案工作规则,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提案。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提案的答复工作并向提案人进行通报。提案满意率达到98%。

3. 加强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职能

  为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学校自2009年起建立了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参与学校重要文件和涉及职工利益相关政策的监督和审议。五年来,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12次,参与学校基建和大宗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的开标工作18次。通过列席会议,我校教职工了解了学校重要工作的运作过程,提高了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决策的信任。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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