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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闭幕。本次会议共征集提案25件,内容涉及教学科研、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生活福利、学校综合治理等方面。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了提案的立案情况并确定每件提案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将25件提案按照内容合并为23件,其中9件提案立案,14件转为意见建议。2020年10月15日,党委常委会审定了2020年教代会提案立案情况。

工会将把提案办理相关材料呈送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严肃对待,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办理要求

1.提案办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承办单位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作出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逐步落实;确不可行、无法解决的,需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及时反馈、答复。

2.提案承办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建立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3.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应主动与提案人联系,听取提案代表的意见,共商提案解决的办法,并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二、提案的答复

1.予以立案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未予立案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

2.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明确答复,签署答复意见;对不能解决或者暂缓解决的,作出合理解释;各主管校领导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进行批阅。

3.对于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承办单位一定要与提案人沟通,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

三、承办单位提交答复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联系人:由鑫;电话:82303023;地点:综合楼828。

 

附件1:《2020年教代会提案汇总表》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

 

                                                 校工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2020年教代会提案汇总表.xls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doc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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