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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闭幕。本次会议共征集提案21件,内容涉及教学科研、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生活福利、学校综合治理等方面。经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对内容相近的提案进行合并,共形成20件提案,其中7件提案立案,12件转为意见建议,1件不立案。 2021年12月2日,党委常委会审定了2021年教代会提案立案情况。

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每件提案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会将把提案办理相关材料呈送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严肃对待,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办理要求

1.提案办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承办单位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作出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逐步落实;确不可行、无法解决的,需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及时反馈、答复。

2.提案承办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建立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3.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应主动与提案人联系,听取提案代表的意见,共商提案解决的办法。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二、提案的答复

1.予以立案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未予立案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

2.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明确答复,签署答复意见;对不能解决或者暂缓解决的,作出合理解释;各主管校领导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进行批阅。

3.对于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承办单位一定要与提案人沟通,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

三、提案处理表的提交

1.提案处理表须承办单位主管校领导签字,承办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满意度调查在附件2、附件3最下面位置,需要提案人选择满意、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并签上提案人姓名。

3.提案处理表同时发邮箱:sasy@blcu.edu.cn提交答复意见及征求满意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联系人:由鑫;电话:82303023;地点:综合楼828。

 

附件1:2021年教代会提案汇总表.xls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doc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doc

 

                                  校工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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