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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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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日闭幕。本次会议共征集提案12件,内容涉及教学科研、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生活福利、教职工工作条件改善、学校综合管理等方面,其中4件提案立案,8件转为意见建议。 2023年4月4日,党委常委会审定了2023年教代会提案立案情况。 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了每件提案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会将把提案办理相关材料呈送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严肃对待,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办理要求 1.提案办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承办单位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出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逐步落实;确不可行、无法解决的,需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及时反馈、答复。 2.提案承办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建立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3.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应主动与提案人联系,听取提案代表的意见,共商提案解决的办法。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二、提案的答复 1.予以立案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填写《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未予立案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由承办单位填写《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 2.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明确答复,签署答复意见;对不能解决或者暂缓解决的,做出合理解释;各主管校领导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进行批阅。 3.对于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承办单位一定要与提案人沟通,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 三、提案处理表的提交 1.提案处理表须承办单位主管校领导签字,承办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满意度调查在附件2、附件3最下方,需要提案人选择满意、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并签上提案人姓名。 3.请各单位将提案处理表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综合楼829办公室,并将同样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ofan@blcu.edu.cn 联系人:邵凡 联系电话:82303794
附件1:《第六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征集汇总表》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办理回馈)》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教代会提案处理表(反馈意见)》
校工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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